近来,两起假冒高端酒不当得利的新闻在酒圈疯狂传播,从报道中我们不难看到违法者追逐利益难看的吃相,也不难看到有关部门对假冒伪劣产品绝不姑息的严肃态度。
41岁的安徽人代某,初中毕业后一直啃老到2003年,之后前往上海打工。2011年赶上了网购热潮,开了2家网店,销售各类葡萄酒。
代某卖的酒名气并不小,其中包括Penflds(奔富)品牌系列和RAWSON‘S RETREAT品牌的葡萄酒。而实际上,这些都是低档酒贴了假的名牌标签,是假冒的名酒。
虹口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介绍到,原本只判断这起案件是一个20多万元的未遂案,意味着代某的量刑原本是三年以下。
但经过热心网友的举报,检察院掌握了更多的犯罪事实,查出这起案件竟然是一个300多万元的既遂案,代某的刑罚也就达到了三至七年有期徒刑。
除了2011年开某宝网店,代某近几年还赶上了微信新零售的脚步。代某伙同他人,把进货价只有20多元的低档酒,贴上名庄酒标,以几百元的高价卖给消费者。
代某售卖的价格远低于市场价,因此有很多不明真相的顾客买了他的酒。但买回去之后,顾客发现无论是口感、包装还是酒瓶和正版酒都有区别,于是连忙拨打110,举报了代某。
目前,代某等人因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提起诉讼。
唐某本是福清市一所幼儿园的老师,她与朋友高某、林某合股在福清开了一家酒庄。
在高额利润的诱惑下,唐某3人进假酒销售,而这三人的作案手法就不是贴牌那么简单了。
唐某及其同伙采用的是往高档酒中掺入一定比例的低档酒的方法,俗称“二类酒”,不仅节约成本,而且消费者很难区分假冒酒和正品的区别。
除了“二类酒”进货渠道外,唐某等人还拿到了供货商提供的“随货单”(表明酒类商品来源、去向、品名、数量等内容的单据),这样一来消费者更难判断假冒酒的真实性。
从2015年5月起,唐某某等人经营的酒庄陆续购进“芝华士”、“轩尼诗”、“皇家礼炮”、“蓝带”、“名士”、“马爹利”等“二类酒”,销售假冒洋酒两年,每人获利逾百万元。
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唐某、林某、高某提起公诉,日前经法院一审审理,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5年3个月和5年8个月,并被处350万元到450万元不等的罚金。
假冒酒的流通不仅扰乱了市场秩序,对正规经销商造成极大困扰,甚至可能对消费者的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除了执法部门的严格筛查外,乐酒客提醒普通消费者切忌贪图便宜购买假冒酒,一定要选择正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