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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4日,在宣布对欧盟进口葡萄酒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不到一年后,中欧在这场葡萄酒贸易争端上达成一致协定,就此握手言和,“双反”终止。
这一涉及到国产葡萄酒市场的重大事件尘埃落定后,也预示着中国葡萄酒放弃对行政手段保护的期望,在更为开放的环境中直面竞争,以唯一的市场手段应对压力。
2014年,中国本土生产的葡萄酒在市场竞争中接连遭遇更多的压力:2014年11月,中国与澳大利亚达成了葡萄酒零关税的协议,澳大利亚葡萄酒进口关税将在四年内得到完全免除。而在2015年,智利葡萄酒在“零关税”之下,跨越大洋来到中国市场。
关税归零之下,“洋品牌”是否将长驱直入?
这样波澜壮阔、压力陡增的一年,也并非没有好事:中国在1月份超过法国和意大利,成为全球最大的葡萄酒消费国;联想、国美、乐视等业外资本宣布进军葡萄酒领域;“葡萄酒酒庄酒”证明商标出台,为国产酒发展重新定调……
对欧盟葡萄酒启动“双反”调查程序,始自于2013年6月5日。这一重大事件自爆发以来,一直在激起业内的热烈讨论,对欧盟葡萄酒“双反”,不但关系到中欧贸易的博弈,也为提升中国葡萄酒竞争力,带来了“行政保护”的可能性。
长期以来,进口葡萄酒大举进入中国市场,一直都是国产葡萄酒所面临的最大竞争压力,其中,欧盟葡萄酒实力最强,长期占据主力地位,拥有超过60%的市场份额。
在葡萄酒人士看来,一旦商务部开展的“双反”落地,无疑将对欧盟葡萄酒形成打击,进而短期惠及国产葡萄酒品牌。
然而,从近一年来的“双反”调查形成的效果来看,预期的效果并未出现,进口葡萄酒在中国市场增幅仍然明显,而国内葡萄酒则陷入利润下滑的“泥潭”,限制“三公消费”等政策影响,造成了葡萄酒业的大幅下滑。
“双反”没有能够明显地改变中国葡萄酒的市场格局,在提升竞争力方面也无济于事,葡萄酒大国对华出口上仍具有相当的竞争力。总的来说,在征收反倾销税的状况下,低端葡萄酒对进口成本敏感程度高,会有所冲击。征税之后,会使得外国葡萄酒走高端路线,而走高端路线将提升产品美誉度和品牌力。
这一行为,不但不会对国产葡萄酒形成多大的助益,反而还将提升这些国家葡萄酒的竞争力,给国产葡萄酒造成更大压力。此外,对一些区域竞争的产品,由于进口酒在本地区影响较小,是否执行“双反”调查,都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
从种种观察来看,葡萄酒依靠“双反”牌并不管用,其对国产葡萄酒的产业和市场影响都微乎其微。“双反”调查也最终终止。虽然最终并没有落地,但近一年的“双反”调查的效果,足以为国产葡萄酒行业敲响警钟:如果国产葡萄酒一定要靠着“双反”才能走路,才能形成自己的竞争力,那国产葡萄酒最终必将是无路可走。
“双反”终止之后,行业在下半年接到了澳大利亚对华“零关税”冲击。作为我国进口酒份额中排名第二的葡萄酒进口国,澳大利亚葡萄酒的进口关税也将在4年后取消。近年来在华不断刷新华丽出口数据的智利葡萄酒,也在2015年进入中国零关税。
随着中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以及国际经贸交流的加深,可以预判的是,未来还将有更多葡萄酒生产国以“零关税”杀入中国市场。
面临“双反”终止、更多国家“零关税”的冲击和国产葡萄酒企业整体低迷的三重打击,中国葡萄酒应该如何处之?
国产葡萄酒当自强不息,直面竞争。
中国目前已经是全球最大葡萄酒消费国,这种诱惑必将令整个中国成为世界葡萄酒品牌竞争要地。来自各个国家的葡萄酒将在此博弈,对国产葡萄酒形成压力。
而随着中国放弃用“双反”调查等政治干预手段保护国产葡萄酒、增加更多的“零关税”,以更加的开放心态融入市场经济运作,新旧世界国家的葡萄酒产品,将以更加低廉的价格占领中国葡萄酒市场,从而引发一系列的连锁竞争。
在更加开放的竞争环境中,国产葡萄酒不能再期望国家会用类似“双反”的行政保护手段,来保护国内葡萄酒产业,更何况在市场竞争的环境下,行政保护效果越来越小。
在此种情况下,直面市场,提升国产酒的整体形象,用国际标准化的葡萄酒建设,提高葡萄酒的核心竞争力,保持国产葡萄酒的特点,用市场化应对竞争压力,才是我们唯一的出路。
“双反”调查:是指对来自某一个(或几个)国家或地区的同一种产品同时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当进口产品以倾销价格或在接受出口国政府补贴的情况下低价进入国内市场,并对生产同类产品的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实质损害威胁的情况下,世界贸易组织(WTO)允许成员方使用反倾销和反补贴等贸易救济措施,恢复正常的进口秩序和公平的贸易环境,保护国内产业的合法利益。“双反”调查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WTO相关协定和国内法。其中,WTO相关协定主要包括《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6条、第16条、《关于实施1994年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第6条的协定》(《反倾销协定》)和《补贴与反补贴措施协定》等。我国国内法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补贴条例》和配套的部门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