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酒的命名方式各式各样,令普通的消费者搞不情楚状况。有些是采用酿酒地区来命名的,有些是以葡萄酒名称或者牌子、厂名来命名的。但从某种程度上,葡萄酒的名称是由生产地的法律、传统或者营销能力来决定的。
1、 区域命名法
欧洲一些产区由于葡萄酒酿造历史悠久,有非常丰富的酿酒经验,而且当地还有严格的酒法,对葡萄品种、种植方式、酿酒方式有明确的规定。因此欧洲古老的产酒区如法国、意大利、德国竺,多以此种方式命名。
例如:法国波尔多区(Bordeanx)及其辖内著名的产区美道(Medoc)、圣埃美隆(St. Emilion)、波美侯(Pomero;)、苏玳(Sauterens)、格拉夫(Grayes)、勃艮第区(Burgundy)及其辖内的夏布利(Chablis)、薄酒莱(Beaujolais)、纽·圣乔治(Nuits-St-George), 另有意大利的巴罗洛(Brolo)、巴巴莱斯科(Barbaresco)、阿斯蒂(Asti)、基安蒂(CHIANTI),德国的彼斯波特(Piesporter)、圣约翰(Johannisberg)等。
2、 葡萄品种命名法
一般来说每个葡萄酒的生产国都有相关规定,在酒标上标明酿造葡萄酒的葡萄品种。在法国,某些酿酒葡萄品种比例达到100%,才能标明特定的葡萄品种;在美国加州,某酿酒葡萄达到75%以上,才可以用该品种命名。当然,这种命名方式大多是新兴的产酒区如澳洲、加州、美洲等地采用,但欧洲产酒区也有用葡萄品种来命名的。
以葡萄品种来做酒名,如此较容易辨别。例如:雷司令(Riesling)是德国最古老的葡萄品种之一,赤霞珠(Cabernet Sauvignon)世界最著名的红葡萄品种之一,还有黑皮诺(Pinot Noir)及霞多丽(Chardonnay)等等。
3、 酒厂或酒商名称命名法
有些著名的酒商,历史悠久,酿酒经验丰富,会把他们自己的厂名来替某一种葡萄酒命名,例如玛歌酒庄(Ch. Margaux)、拉菲、拉图酒庄(Ch. Lafite. Ch. Latour)、蒙特莱那酒庄(Ch.Montelena)、多明纳斯(Dominus)、作品一号(Opus one)。
4、 商标(专属品牌)命名法
有些酒商为了市场销售,它们被赋予了独特的商标名称。通常来说,建立葡萄酒的专有品牌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但是一旦取得成功,其所产生的品牌效应往往可以事半功倍。
比如:葛兰许(Grange)、作品一号(Opus 1)、蜜桃红(Mateus)和蓝色修女(Blue Nun)等。
5、 其它命名方式
附属类原产地(Generic)葡萄酒,如加州、澳洲、西班牙等地在酒标上用欧洲著名的产酒区,例如勃艮第(Burgundy)、夏布利(Chablis)、莱茵河(Rhine)等,及颜色来命名,例如桃红葡萄酒(Rose)、红葡萄酒 Claret)等,此类葡萄酒均为平价、量大的日常餐酒。
从葡萄酒的名字中,可以知道一些关于这瓶葡萄酒的信息,比如说自己比较喜欢哪种风格的葡萄品种,哪些产区的葡萄酒品质更好些,哪些品牌比较可靠等等,对于选购葡萄酒是有一定帮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