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葡萄酒原分为4个等级,其中两个在欧盟的法定产区优质葡萄酒(QWPSR)类别之下,另外两个则为餐酒类别,不过这一切在2009年起了变化,自2011年起装瓶生产的葡萄酒将使用新的等级标记。
原来的4个等级由低至高分别为:
VDT - Vin de Table
日常餐酒,生产的规定较不严格,不能标示产地、品种、年份等。
VDP - Vin de Pays
地区餐酒,通常来自于一个较大范围的产区。
VDQS - Vin Délimité de Qualité Supérieure
大产区优良地区餐酒,这是一个过渡到AOC前的等级,占比极少,约1~2%。
AOC - Appellation d'Origine Contrôlée
法定产区葡萄酒,生产条件严格规定,也是最常见产量最大的等级,占比近50%,超过400个产地,常见的法国葡萄酒几乎都是这个等级,这造成这个分级变得没有太大实质意义,也因此造就了法国各地又衍生出不同的分级制度。
有六个大产区的AOC,这就是酒友们必备的知识,其中 香槟区 (Champagne)主要生产起泡酒, 卢瓦尔河 (Loire)和 阿尔萨斯 (Alsace)以生产白葡萄酒为主,余下的 波尔多 (Bordeaux)、 勃艮第 (Bourgogne)和 隆河 (Rhone),也就是大家常听到的法国三大红酒产地了。
(虽然如此,但不表示Alsace就没有生产红葡萄酒,波尔多,勃艮第和隆河也都不乏高品质、高单价的白葡萄酒)
自2011年起步的新等级制度可以简单由下图来理解:
酒友也可以发现,2010年份地酒,有些酒庄已经开始标示AOP,但也不是每个酒庄都从善如流,也还是有用旧名词的酒在市面上看得到。
新旧制度并存的原因有:
1、来自新世界国家生产者的竞争日趋激烈。
2、法国葡萄酒的现行分级过于复杂(法国葡萄酒的高端产品定位是众所周知的,但常常令人无法形容只有二分之一的消费者知道一瓶VDP葡萄酒和一瓶AOC葡萄酒的区别。)
3、现有葡萄酒标签上的复杂标识(造成消费群的不稳定性;造成出口的葡萄酒不易被识别。)
4、面对日益强势的外国葡萄酒品牌,出口市场上缺少法国品牌葡萄酒。
改革的目标:
1、增加供应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和需要。
2、使产品标识更加清晰,在世界市场上提高欧洲葡萄酒(包括法国葡萄酒)的形象。
3、确立一个清晰,简单,有效的葡萄种植和葡萄酒酿造的制度,以达到供求平衡的目的。
4、使欧洲葡萄酒相对于新世界的葡萄酒更具有竞争力。
不过无论如何,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分级制度参考就可以,个人喜欢的酒,还是要喝过了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