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20年1月17日凌晨0时,美国宪法第18号修正案正式生效。 根据这项法律规定,凡是制造、售卖乃至于运输酒精含量超过0.5%以上上的饮料皆属违法。禁酒法案生效前一天,人们都聚在家里或其他公众场合举行最后一次合法的酒会,一位参议员在晚餐会上举杯说:“今天晚上是美国人个人自由被剥夺的前夜。”且不论美国禁酒令是否是对美国宪法自由精神的背弃,其对美国葡萄酒业造成的毁灭性打击是显而易见的——仅在加州一地,就有近600家酒庄关门大吉。葡萄酒产业曾经欣欣向荣的俄亥俄州,葡萄园大多改种经济作物,当地的葡萄酒业从此一蹶不振。
禁酒令期间人们在倾倒葡萄酒
美国禁酒令只限制酒的制造、贩卖和运输,不包括酒的持有和饮用,爱喝酒的人自然到处寻找货源。恰好当时禁酒令允许每个家庭每年酿造200加仑(约1000瓶750ml葡萄酒)的葡萄酒。这个漏洞直接导致了家庭私酿的、没有任何品质可言的葡萄酒在市场肆虐。在1920年至1925年间,加州的葡萄园面积不降反升,几乎翻了一倍。但这是以牺牲品质为代价换来的——原本精致的葡萄品种被替换成紫北塞、马拉加这种口感欠佳但皮糙肉厚的品种,这样的葡萄可以通过火车运输到东海岸,让当地民众买回家用于酿酒。所以禁酒令不仅让美国的葡萄酒业遭受重创,还使其失去了欧洲移民带来的宝贵葡萄酒文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大部分美国人都认为葡萄酒是一种低档的饮料。这种家庭酒坊的热潮并未持续很久,随着葡萄的供过于求和经济大萧条的来临,加州的葡萄种植业也难以为继,无数的葡萄园被废弃。至此,美国葡萄酒业进入了历史上最黑暗的一段时期。
一群女士在曼哈顿的酒吧中庆祝禁酒令废除
禁酒令于1933年废除,但其留下影响极为深远——各州的酒精饮料管理制度、葡萄酒业的发展方向、美国消费者的口味等,至今都带着禁酒令时期遗留的烙印。